近日,历经4年114次庭审,遭羁押1277天的清华海归博士孙夕庆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11月7日他已拿到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审理该案的山东潍坊市高新区法院作出决定:向孙夕庆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54万余元,并为其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潍坊高新区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本文图片受访者供图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3年,在美国工作的清华博士孙夕庆动员7名海外博士回国,并到潍坊创立中微光电子(潍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中微),孙夕庆担任董事长兼总裁。但他没有想到,自己多年之后会因为这家企业而陷囹圄。
潍坊中微成立后,曾一度发展很好,成为全球LED灯具市场上发货量最大的制造商之一,是当地的明星企业。
2014年7月底,潍坊中微发生董事会纠纷,之后孙夕庆被免去董事长和总裁的职务。一个多月后,公司一名董事向公安机关举报孙夕庆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很快,孙夕庆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5年11月,孙夕庆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被指控的罪名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职务侵占罪。法庭上,孙夕庆坚称自己无罪,同时认为自己是遭到构陷。
此案经过一审判决,之后发回重审。庭审笔录显示,这个案件4年来经历114次庭审。
2019年5月9日,潍坊市高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当天,开发区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单位潍坊中微、被告人孙夕庆,及该案另一被告人乐成文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