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浙江台州温岭市城南镇经营一家快递公司的陈先生,因为客户快递连连丢失倍感烦恼。经调查发现,偷窃贼是一名开着奥迪A6轿车的男子。据了解,该男子家境殷实,平日开一辆奥迪A6代步。当民警好奇地询问他为什么要偷拿别人快递时,该男子告诉民警竟然仅仅是为了方便。
世界之大,真的是无奇不有,一个开着奥迪A6的人,竟然还会偷快递,让人难以理解。更奇葩的是,偷了之后他还表示,只拿一些别人买的纸巾、方便面和牛肉等,拿回来也都分给了工友,并认为这样做是没事的,这个脑回路也是很清奇。
从法律层面来说,偷快递属于盗窃行为,盗窃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根据盗窃数额和盗窃的具体情节,如果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符合立案条件;一千元以下且情节轻微的,按照治安行政处罚。不仅如此,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也就是说,拆别人快递也是违法的。
就算这名当事人不知道拆别人快递违法,但连偷盗这样的社会基本违法常识都不知晓?就有些匪夷所思了。所折射出的是当事人淡薄的法治意识,以及在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上的模糊认知。而我们要认识到,不懂法不知法不学法的个体,便是社会的现实隐患,可能随时侵犯他人正当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警惕。
除了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这名当事人也缺乏基本的社会道德价值观。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而明晰和区分善恶,则是社会对每一个个体的基本要求。显然,这名当事人没有看到自己行为的“小恶”本质,也没有将“恶”上升到该有的社会高度,所呈现出来的就是一种“道德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