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网信办部署进一步加强“开盒”问题整治工作。顺义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因“开盒”他人获刑的案件,被告人王某因收费查询他人信息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此前,王某在手游中结识了一位网友,该网友声称能够有偿查询到任何人的个人信息。得知这一渠道后,王某开始四处宣称自己可以帮助查询他人的个人信息。2024年3月的一天,王某的微信好友老张因孩子与同学产生矛盾未能解决,希望获取对方的家庭情况、背景和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于是,老张找到王某购买这些信息。王某通过网友查询到了对方家庭成员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以及旅馆开房记录等,并通过邮箱和网盘发送给老张,老张支付了1.48万元作为报酬。
案发后,检察机关审查了王某的手机恢复数据,发现这并非他第一次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在讯问中,王某表示自己实施这些违法行为的动机一方面是想炫耀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为了赚取差价。为了打消买家的顾虑,他还曾劝说他人:“大数据时代没有公民隐私,想怎么查就怎么查。”
最终,顺义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量刑意见,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检察官提醒,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违反相关规定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将构成犯罪。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接触到他人的个人信息,切勿为了盈利或其他目的向他人出售或提供这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