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一篇关于湖南一高校辅导员诈骗上百人超过700万元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左某某利用其“大学老师”的身份,以安排工作、学历提升、考证培训等方式实施诈骗。目前,左某某已被湖南娄底警方刑事拘留。
多名受害者表示,他们信任左某某是因为他的教师身份。受害者李明透露,随着事件发酵,维权群人数已增至144人。一位自称学院老师的人员加入群聊,但未提供学校的处理方案,仅表示学校正在协助警方收集信息。
广东信琅律师事务所肖小月律师指出,左某某的行为构成刑法中的诈骗罪,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若存在伪造公章等行为,还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关于学校是否需要担责,肖小月分析称,关键在于左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以及学校是否履行了合理的管理义务。如果认定左某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且构成“表见代理”,则学校需承担赔偿责任。要构成表见代理,需满足三个条件:权利外观、主观善意和因果关系。即学校的行为或过错使左某某看起来有权代表学校行事,受害者合理信赖左某某并因此交钱。
肖小月建议受害者应立即收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登记损失。同时,密切关注警方对左某某名下资产的查封冻结情况,重点核查其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线索。此外,受害者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学校存在过错,可一并追究学校的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