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宣汉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将《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交到刘某手中时,他激动不已。这份决定书结束了长达27年的虚假婚姻登记。
今年5月,刘某与李某前往宣汉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却被告知刘某已于1998年4月与一名喻姓女子在某乡政府办理过结婚登记,无法再次登记。刘某对此感到震惊和困惑,因为他与喻某早已分手且从未领过结婚证。
面对这一情况,宣汉县民政局迅速将线索移交给检察机关。宣汉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展开调查。检察官调取了刘某与喻某的婚姻登记档案,发现“申请人签字捺印”和“双方半身免冠照片”一栏均为空白。通过身份信息比对,发现喻某的身份证号码是一个不存在的“空号”。
为查明真相,检察官进行了实地走访。尽管当年的经办人王某已去世,但通过询问刘某及其亲属,了解到1998年春节期间,刘某将女友喻某带回老家,不久后二人分手。刘某的父亲担心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儿子成家,瞒着刘某和喻某,找到好友王某帮忙办理了虚假的婚姻登记。
这场由父辈主导的弄虚作假让刘某背负了27年的“已婚”枷锁。基于调查结果和证据,宣汉县检察院认定1998年的婚姻登记系弄虚作假,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宣汉县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启动撤销程序,正式撤销了刘某与喻某的结婚登记,并将刘某的婚姻状态更正为“未婚”,为其办理正常结婚登记扫清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