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53岁的独身女士租住了徐先生的房子,却在出租屋内突发急性脑梗死。由于2月份的房租迟迟未到,徐先生多次联系邓女士无果后,于2月12日决定亲自上门查看。他发现房子里有声响但无人开门,随即报警。警察和急救人员赶到后破门而入,发现邓女士躺在地上失去意识。她被送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确诊为急性脑梗死,但已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邓女士父母双亡且没有子女或其他亲属,手术签字和治疗方案因缺乏监护人而陷入停滞。十几天过去了,邓女士仍昏迷不醒,无人照料。房东和居委会都感到困惑,居住地居委会认为应由户籍地居委会负责,而户籍地居委会则认为应由居住地居委会负责。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去年的一位46岁独居女子蒋女士身上。她在家中突发脑溢血,朋友送她去医院,但面临同样的困境:银行卡里的钱取不出来。一个是有钱不能用,一个是无人来签字,这些具体的人和事凸显了独居者的生命危机。

面对邓女士的状况,徐汇区华泾镇表态愿意跨前一步,但仍面临手术费、治疗费从哪儿出以及后续财产管理和身后事谁来承担的问题。据户籍地社区服务办介绍,邓女士有拆迁款尚未使用,但如需居委会担任监护人,需要经过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