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里你理发了吗?不少地方流传着“正月不理发”的说法,甚至有传言称“正月里剃头死舅舅”。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的《法律讲堂》栏目近期播出一期节目,讲述了一起罕见的民事纠纷案件。
某年大年初二,舅舅嫌外甥刘兵发型过于邋遢,两人发生争吵。刘兵出门后去理发店理发,之后便去找朋友聚会,直到第二天才得知舅舅已在昨晚酒后骑车发生车祸去世,立刻前往吊唁。舅妈发现刘兵理发后,两人发生激烈冲突,舅妈扬言要告他故意杀人。
舅舅后事办完后,舅妈找到一位“大仙”,“大仙”称刘兵明知当地“正月理发死舅舅”的习俗却仍去理发,导致舅舅不能释怀,晚上喝酒比平时醉得快,因此出车祸,构成间接故意杀人。舅妈去公安机关控告刘兵间接故意杀人未果后,又把刘兵诉至法院,要求刘兵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赔偿100万。
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舅舅车祸的原因是酒驾导致意外,与刘某理发无关。“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实际是源自清朝时期汉人思念明朝,是“思旧”的谐音,最后演变成了“死舅”的顾忌。民间习俗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应该弘扬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习俗,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绑架他人。法院依法驳回舅妈的诉讼请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民俗学家刘魁立指出,正月不理发与“保护舅舅”的说法无直接关联。过年时,人们进行理发、洗澡、换新衣等活动,主要是为了在辞旧迎新之际,将包含“旧”含义的物件舍弃掉,以迎接全新的开始。因此,人们往往选择在腊月理发而非正月。这种“仪式感”象征着人们对新生活的期盼,是一种积极正向的迎新之举。
二十四节气保护传承联盟秘书长唐志强解释称,“正月剃头死舅舅”这一说法并没有科学依据。它和“筷掉一只,有人请吃”“左眼跳财,右眼跳灾”等民间俗语类似,更多是人们对生活的一种观念和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