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天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公布了三起涉网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警方在侦办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涉案的第三方软件存在网络安全管理漏洞,随即对该软件运营方进行网络安全检查。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网络安全制度缺失、缺少技术保护措施、未履行日志留存义务等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天津网民苏某某为吸引流量,使用AI工具生成一篇“全国首例AI医疗误诊诉讼案开庭”的虚假信息,并在明知信息为虚假的情况下发布在个人新媒体账号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苏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网民霍某某为增加个人新媒体账号热度,在AI工具中输入“天津突发8.8级地震,生成700字文章”,同时在网上搜索并选取4张“8.8级强震图片”,随后将生成的信息和选取的图片发布到其个人新媒体账号上,引发公众恐慌。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霍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天津网警提醒,网络运营者需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筑牢技术防线;不以任何形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面对未经核实的内容应多一分理性判断,少一分盲目转发。广大网民若发现网络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拨打110进行举报。让我们携手织密网络安全防护网,共建平安数字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