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巴黎4月18日电
题:归还非法所获文物,法国还得做什么
新华社记者张百慧
法国国民议会近日全票通过一项法律草案,旨在简化法国以非法方式所得文物的归还程序。
这一草案涉及多个国家的海外流失文物回归问题,引发各方关注。该草案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适用范围是哪些文物?其通过是否意味着,长期流落法国的各国文物真正踏上了归途?
草案实质如何
舆论认为,该草案的通过不意味着相关文物会自动回归。
法国国民议会13日以170票赞成、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该草案,同时通过多项修正案,明确草案适用范围为1815年至1972年期间,法国以偷盗、掠夺等非法方式所得的外国文物。
国民议会通过后,草案文本仍需在议会两院之间达成一致,以完成立法程序并获得最终通过。
该草案最突出的内容就是,简化非法取得的他国文物的归还流程。用法国文化部长卡特琳·佩加尔的话说,就是“为未来归还工作提供明确框架并提高效率”。
根据法国现行法律,所谓“纳入公共领域的文物原则上不可转让”,归还相关文物需逐案立法处理,程序较为复杂。而最新草案拟建立一套制度性机制:允许在符合归还条件的情况下,把相关文物从公共领域中“移出”,简化归还程序。届时归还事宜还可通过行政程序批准,无需逐案立法。
但在具体操作层面,草案还设立了归还条件和程序。例如,判定文物是否属于“非法所得”,需提供确凿证据或“严肃、精确且一致的迹象”加以证明;当一国正式提出归还文物申请时,需与法国成立联合科学委员会,共同评估是否满足归还条件等。
“立法归还”刚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