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法院发布了2026年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涉及韦某与信某公司的劳动争议。该案明确指出,劳动者拒绝不合理加班并不构成不服从工作安排。
韦某是信某公司的一名工程师,在连续多次接受公司安排加班到深夜的情况下,于2025年3月18日20时44分和3月20日0时45分,信某公司再次通过微信工作群要求韦某继续加班处理技术问题。韦某次日还需正常上班,因此他以加班不具备紧迫性和必要性为由拒绝了加班请求。信某公司随后以韦某“两次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韦某认为解除理由不成立,主张信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应支付赔偿金,从而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长期加班且在案涉两天内已持续加班至较晚时间,而信某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要求劳动者继续加班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也没有调整韦某次日的出勤时间。因此,韦某拒绝继续加班不构成不服从工作安排,法院认定信某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并判决信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遭遇违法加班或解雇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理性维权:首先固定证据,保存好工作群聊天记录、加班通知、考勤记录、工资条、劳动合同等,以便证明加班安排的存在;其次尝试内部沟通,向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主管提交书面异议,明确指出加班安排的不合理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然后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接着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赔偿金、加班费等;最后,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