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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出不正当竞争“负面典型”:互联网平台强制经营者“二选一”
2020-12-24 04:18  点击:71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电 (梁晓辉 张素 李京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检查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情况,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列举出了新形势下的一些不正当竞争“负面典型”。其中包括,有的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和商家对其的依赖性,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迫经营者在平台间“二选一”。

  这份报告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指出,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老问题依然突出,新问题层出不穷。其中,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凸显。

  报告说,当前,购物、外卖、社交、酒店旅游、音乐等商品和服务网络平台发展迅速,市场集中度日益提高,有的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和商家对其的依赖性,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迫中小商家在平台间“二选一”,如果发现商家在其他平台继续销售即对商家进行惩处甚至直接下线其所有在售商品。部分商家被迫“二选一”而压减产能、裁减员工,导致线上不正当竞争影响向线下传导。

  报告还说,有的外卖平台随着商家对其依赖度的提高而向其收取更高比例的佣金,商家经营压力不断增大,经常是赔本赚吆喝,部分难以承受压力的商户要么离开平台,要么压降商品质量,最终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近期,快递行业恶性低价竞争抢夺市场愈演愈烈,头部企业通过规模优势不断压价竞争,中间层商户则被迫降低快递员派送费来跟随降价,有些中小快递商户倒闭,对快递员队伍的稳定性也带来冲击,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大型网络平台又布局社区团购,重现“烧钱补贴”“跑马圈地”的场景。

  对此,报告给出相关对策建议,提出认真研究解决互联网平台强制经营者“二选一”问题。建议认真研究平台的特性,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依法对互联网平台公司,特别是业内具有优势支配地位的平台在日常运营、制度规范方面依法加强监管,对违规经营者进行教育引导、适时约谈,对强制“二选一”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建议司法机关加快发布一批遏制互联网平台恶性竞争的典型案例,为打击平台强制“二选一”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指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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