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湖南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通报了一起事件。5月20日下午,嫌疑人刘某某(男,38岁)酒后行至娄底市娄星区涟滨中街附近,拖拽一名6岁女童进入居民区巷子,被居民及时制止并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刘某某控制。经侦查,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拘留,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起“男子将6岁女童拖入小巷”的网络视频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但当地警方的通报仍留有疑问。据此前报道,受害人的母亲赵女士称,“男子只拘留了15天”。这让人不解,如果当地警方对男子是刑事拘留,拘留时长应根据案情进展来定。而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两者概念完全不同。因此,存在一种可能是受害人家属理解有误,或者警方事后因舆论质疑改变了说法。毕竟,赵女士在网上曝光是因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如果说警方没对受害人家属说清楚,这似乎说不通。
警方称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拘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寻衅滋事一般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然而,在大白天里,成年男子拉未成年小女孩进小巷,性质可能更为严重。一般人认为,案件中的男子可能涉及猥亵或强奸未遂,或者是拐卖等。他的动机恐怕不是扰乱社会秩序,而是有可能将女孩拉到隐蔽处实施性犯罪。
深入调查当事男子的动机,才能准确定性。只有准确定性,处罚才能令人信服。认为男子是在扰乱社会秩序,这与公众认知之间存在很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