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哺乳期的唐女士,为补贴家用从事按摩行业,给男顾客做泡浴按摩时被民警当场带走,以嫖娼为由拘留1天。她坚称提供的是198元正规服务,签字是因不懂法被诱导,申请复议、起诉区政府及警方均败诉。法院认定其询问笔录签字为证,且同案人员陈述佐证,警方程序无明显不当。本文拆解案件法律关键点,提醒大家“法律文书签字需谨慎”的重要性。
一、事件始末:哺乳期打工遇“突袭”,签字后百口莫辩
唐女士生完二胎后,为缓解经济压力,没给孩子断奶就找了份美容推拿按摩的工作,丈夫也信任并支持她。本想踏实赚钱,没想到2024年11月8日晚上,一场“意外”打破了平静。
当天晚上11点多,3名男顾客来到唐女士所在的店,她和同事分别在两个房间提供泡浴按摩服务。唐女士刚给房间里的顾客叶某放好水,一名便衣民警突然闯入,给叶某戴上手铐,随后把两人一起带回派出所。最终,警方认定唐女士向叶某提供488元全裸泡浴等涉黄服务,对她作出拘留1天的行政处罚。
唐女士觉得特别冤:“店里都是正规按摩,我给叶某做的是198元的泡浴套餐,根本没有违法内容!”她还说,当时叶某反抗激烈,民警威胁她“不配合就拘你”,而且抓人时没出示证件。到了派出所后,她哭了很久,民警说“只要签个字,明天就能走”,自己不懂法,没多想就签了字。
可这份签字的询问笔录,成了关键证据——里面记载着“和顾客说388元套餐包含涉黄服务”“顾客选了488元项目,还脱了衣服进浴缸”等内容。再加上顾客叶某、唐女士同事都陈述488元套餐有特殊服务,复议机关和法院都采信了这些证据。唐女士不服,申请复议被维持,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处罚、赔偿损失,也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她至今喊冤,丈夫也力挺她,店长也强调店铺是正规的,但维权之路格外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