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生曾评论被害女生自拍漂亮 悲剧当晚发生!云南一名14岁少年杀害同班女同学的案件将于4月28日下午一审宣判。据起诉书,蒋某某与被害人涵涵是初中同班同学。2025年7月6日晚,两人在同村村民家玩耍后,蒋某某在送涵涵回家途中产生了奸淫之念。行至村民住房旁的路边时,蒋某某突然勒住女孩致其瘫倒在地,中途女孩曾两次呼救,但蒋某某担心罪行败露,最终掐住女孩脖子直至其无反应后松手。

事发当晚,涵涵的一名女生朋友a邀请她参加堂哥组织的聚会。涵涵原本不想去,但在a的劝说下决定陪同前往。聚会大约有十多个同龄人参加,还有外村来的年轻人。晚上10点左右,涵涵和a一同前往聚会,11点左右离开。由于时间较晚,堂哥让蒋某某送她们回家。蒋某某先送a回家后,继续送涵涵回家,两人单独走在回家的路上时发生了悲剧。

翻阅聊天记录发现,涵涵和蒋某某的私聊记录已不存在,因为蒋某某的社交账号已被封禁。但在事发当天稍早些时候,涵涵发布了一张身穿黑色短袖的自拍,蒋某某在其自拍下评论了一句“漂亮”。
涵涵的父亲在事发后询问了另一名女生好友b,b给他发来一张聊天截图,显示另一名当时参加聚会的未成年人c告诉她,涵涵已去世,并称涵涵疑似因头晕身体不适过世。涵涵的母亲也表示,警察第一次提审蒋某某时,他撒谎称涵涵是“头晕”倒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