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一名IP属地显示为吉林的网友发布了一段视频,引起广泛关注。视频中展示了一件祭祀用品,上面印有已故演员高秀敏和张少华的形象。许多网友对此表示谴责,认为这种行为不妥当,甚至涉嫌侵权。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指出,将已故演员印在祭品上的行为涉嫌侵害死者人格利益,并违背公序良俗。

视频内容显示,有人手持一个疑似纸制的长方形盒子,盒子上写着“天堂电视”,并印有高秀敏和张少华的照片。视频配文称:“高秀敏和张少华都上死人电视了”。有网友指出,这些照片来自电视剧《半路夫妻》。评论区里,不少网友对这种做法表达了不满,认为将两位已故演员的形象用于祭品非常不合适,且可能构成侵权。

10月28日,视频发布者在接受采访时透露,他在参加葬礼时看到了这件祭品,但不清楚是否已经进行了焚烧,也拒绝透露具体地点。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8月18日,小品演员高秀敏因心脏病在长春去世,享年46岁;2021年3月23日,演员张少华在北京因病去世,享年75岁。
根据《民法典》第994条,逝者本人不再享有肖像权,但其肖像的人格利益仍受法律保护。付建律师表示,未经高秀敏和张少华近亲属许可,将他们的可识别肖像印在殡葬用品上进行商业销售,属于违法行为。逝者近亲属可以起诉要求停止生产销售、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此外,如果该照片原图存在著作权,还可能侵犯摄影作品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