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及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双贴息”政策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廖岷表示,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此次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是中央财政首次对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贴息。贴息对象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的日常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约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三分之一,政策实施时间为一年。
此外,为了释放服务消费的增长潜力,同步实施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该政策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八类主要消费服务业领域。贴息比例同样为1个百分点,可以贴息一年,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1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最高1万元。
两项政策到期后,相关部门将开展效果评估,研究视情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和调整贷款经办范围。
在设计过程中,两项贴息政策坚持了五方面原则:服务消费群体和经营者、简单易行、贴近生活、市场化法治化运作、部门协作。这些政策分别从消费的需求端和供给端发力,旨在惠民生、促消费。
对于个人消费贷款,符合特定条件才能享受贴息政策。单笔5万元以下的消费按实际金额计算贴息,在同一家贷款机构最高可享受贴息1000元;单笔5万元以上以5万元为上限计算贴息,加上小额消费的贴息后,在同一家贷款机构最高可享受贴息3000元。如果借款人使用个人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或其他违规套利行为,则无法取得贴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