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有关部门通报,南京博物院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所涉责任单位和人员已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徐湖平在担任南京博物院常务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根据调查情况,徐湖平已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此外,原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原省文物总店的相关责任人因履行岗位职责不力或执法监督不到位,对违规调拨销售书画等问题负有相应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分别受到开除、撤职、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调整职务以及批评教育等处理。

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已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认真汲取教训,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改进完善文物管理制度,确保文物安全底线。